景德鎮學院關于推進依法治校的實施意見
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各單位、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學校依法治校工作,依據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中共江西省委《關于全面推進法治江西建設的意見》和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依法治教實施規劃》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江西省委十四次黨代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黨的教育方針,以人為本,立德樹人,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我校綜合改革,規范辦學行為,提升教育治理水平。通過推進依法治校工作,增強教職工的法治理念和依法辦事能力,提高學校依法決策、民主管理水平,維護學生、教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構建和諧校園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到2020年,達到“三個形成、四個基本實現”:形成學校依法治教、教師依法執教、學生依法求學的依法治校長效機制;形成黨委監管、行政自我監督、教職工與學生參與等相結合,嚴密有效的學校法治監督體系;形成隊伍健全、依法履職的教育法治工作機構,能為學校依法治校提供有力支持的依法治校保障體系。基本實現學校辦學有法必依、規則清晰、程序明確;基本實現學校嚴格依法實施管理、權利透明、高效運行;基本實現學校管理人員、教師依法治教的意識與能力顯著提升,學生法治教育體系健全完備;基本實現學校依法治校水平大幅提升,努力爭創國家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做到黨的領導、依法治校、師生民主高度統一、有機結合。堅持融入滲透,推動法治理念、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相互融合,將依法治教有機融入學校辦學治校、教師教書育人、學生學習生活,并與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實踐和以德治教緊密結合。堅持改革創新,從校情出發,把握依法治教時代特點與基本規律,創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豐富工作內容形式,開拓依法治校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學校管理制度
1、清理學校現行規章制度。學校有關部門應當對學校現行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對已過時的規章制度應當按程序及時廢止。
2、制定新的規章制度。學校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部門工作要求及時提出制定新規章制度的動議,按學校制定規章制度的程序辦理。
3、對現行所有規章制度進行綜合審查。學校組織人員對現行所有規章制度進行綜合審查,對各項規章制度之間存在的矛盾、不協調內容,按相關程序進行修改。
(二)深入推進依法治校
1、全面落實學校章程
依據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制定并完善教學、科研、學生、招生就業、人事、資產與財務、后勤、安全、對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辦事程序、內部機構組織規則、議事規則等,健全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形成完整、規范、有效、統一的制度體系。
2、推進現代學校體系建設
按照法治原則和法律法規,建成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治理體系,構建政府、學校、社會之間的新型關系。深入落實《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等文件,完善黨委會、校長辦公會議事規則,落實學術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教授委員會等制度。建立健全學術自由的保障與監督機制,保障學術權力按照學術規律相對獨立行使。充分發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監督的重要作用,拓展學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渠道與方式。加強對學生社團組織的監管,健全對社會組織在學校開展活動的監管制度。
3、依法規范辦學行為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建立健全教育教學管理制度,完善教育質量的評估與反饋機制。嚴格依法依規招生,建立內部制衡機制和社會監督機制,保證招生與選拔機制的公平公正,招生活動的規范、透明。落實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健全我校教師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并制定實施辦法。依法建設平等校園環境,大力弘揚平等意識,在制度規范、教學活動、食宿安排、校園管理等各方面落實和體現師生平等、性別平等、民族平等、管理者與師生平等的理念。要消除對學生進行分類、區別對待以及帶有歧視的制度、言行。
4、推進學校信息公開
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和辦事公開。在干部選任、資源配置、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學術評價等方面,堅持公開公正原則,制定具體的實施規則,實現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接受利益相關方監督。按照《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構,制定并落實具體措施。保證教職工、學生、社會公眾對學校重大事項、重要制度的知情權,重點公開經費使用、培養目標與課程設置、教育教學質量、招生就業、基本建設招投標、教育教學設備采購、收費等社會關注的信息。要創新公開方式,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使學生、家長、教師對學校的意見建議能及時反映給學校領導和管理部門,并得到相應反饋。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學校各管理和服務部門、單位應當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程序和結果,并公開崗位職責、工作規范、監督渠道等內容。要建立學校新聞發言人制度。
5、保障師生權益
(1)依法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改善教職工的工作生活條件,鼓勵支持教師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學術團體等。設立教師申訴(調解)委員會,就教師因職責權利、職務評聘、年度考核、待遇及獎懲等與學校及有關職能部門之間發生的糾紛,或者對學校管理制度、規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見,及時進行調處,作出申訴結論或者調解意見。
(2)依法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努力提供舒適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完善學生申訴機制,建立相對獨立的學生申訴處理機構,其人員組成、受理及處理規則,應當符合正當程序原則要求,并允許學生聘請代理人參加申訴。
學校處理教師、學生的申訴或糾紛,要建立并積極運用聽證方式,保證程序公開、公正。
6、構建學校校園安全治理體系
落實《江西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進一步完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學校安全事故、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維護學校秩序的穩定。建立學校安全風險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風險的事前預防、事后轉移機制。加強對學校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嚴防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的發生,建設平安和諧校園。
7、加強校風校紀建設
加強對教職工的考核和管理。在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對其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核,從“德、能、勤、績、廉、法”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對在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職工,依法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中不負責任、不依法施教、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的,依法及時處理。
加強對學生日常行為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對學生進行經常性的社會公德、行為規范和校紀校風的教育,促使學生養成文明的舉止行為和習慣,提高學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規范收費制度,嚴格財經紀律。學校公開、公示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辦法和收費票據,嚴禁隨意增加收費項目和變動收費標準。
8、加強法律顧問室建設
(1)創新法律顧問室工作理念。法律顧問室工作應當變被動為主動,積極主動介入學校與法治相關事務。對各部門、各單位辦理的法律關系復雜,辦理期限較長的事務,法律顧問應當跟蹤服務。學校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主動咨詢法律顧問。
(2)完善法律顧問室工作內容、方式和程序。針對法律顧問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學校每年召開一次法治工作座談會,探討解決法律顧問室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法律顧問室應明確工作內容、方式,健全辦事程序。
(3)制定法律顧問服務事項清單
學校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各自管理職權和服務內容,會同法律顧問室擬定本部門、本單位需提交法律顧問室審查事項的清單,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與法律顧問室的工作關系。
(三)加強法治觀念建設
1、實施法治觀念提升工程。
采取中心組學習、集中宣講、自學等多種形式,增強學校領導法治意識,強化法治思維,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加大對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全員法治培訓力度。著力抓好學校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班級輔導員的法治能力培訓,加強任職前的法治思維和法治素養考核評價工作。
2、加強教職工的法治教育
組織教職工系統學習教育法律法規,要求教職工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則和法律規范以及相關法律知識。
3、加強學生法治教育
要在課程設置、安排上保證法治知識課程授課課時。在公共選修課中增加法律課程的比重。按照依法治校的要求,在師資保障、課程設置、教材編寫使用上形成一個較為完整的體系。
要堅持法治教育課堂教學主渠道,使法治教育成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同時利用校園網、全國青少年普法網、江西普法網、江西教育網、微信客戶端等網絡手段對學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把環境保護、交通安全、應急避險、國防教育、疾病預防、勞動保護等知識,統一融入到學校法治教育中。
4、開展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按照“七五”普法規劃的要求,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法治宣傳教育,著重學習宣傳《憲法》、《高等教育法》、《教師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增強師生員工的法治觀念。將維護學生和廣大教職工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提高學生和教職工的法律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目標。通過大會動員、專題講座、校園網及廣播、課堂教學、校刊(報)、宣傳櫥窗(欄)、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的學習宣傳,使各項教育法律法規入腦入心,不斷增強師生的知法、守法意識。
三、保障機制
(一)學校成立依法治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院長擔任組長,其他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和教學院系負責人、學校法律顧問室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治校領導小組,依法治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與法律顧問室合署辦公。
(二)建立健全推進機制。依據依法治校的總體目標,確立階段性任務,并將任務分解、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依法治校工作內容和要求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形成分工負責、協調互動、合力推進、檢查督辦的依法治校推進機制。
(三)人員和經費保障。依法治校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備1-2名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協調學校依法治校工作。依法治校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法律顧問室經費應當實行年度預算專列,并足額保障。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景德鎮學院委員會 景德鎮學院
2017年6月30日
景德鎮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發 |